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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调解是什么
来源: | 作者:gm82931678 | 发布时间: 1294天前 | 40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规定可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响应号召于2018年3月30日联合签署《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暨调解中心驻深圳中院调解室揭牌。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使当事人各自认识理解己方立场在法律上是否有理的“强弱”态势,再设法帮助双方形成法律框架内利益相互兼容的解决方案。律师调解所具有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法治化要素,为调解制度的改革完善注入了活力。以法治为中心的调解制度的转型,自愿原则基础上调解的程序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作用,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调解如果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能带来法律专业知识向社会生活中牵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各个领域持续“注入”或者“渗透”的效果,在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意识的增强等方面发挥更为显著的积极功能。

律师参与调解将充分发挥律师队伍数量大、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独特资源优势,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