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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个摊,说个法
来源: | 作者:gm82931678 | 发布时间: 1408天前 | 39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摆摊做买卖讲究的是诚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但由于摆摊做的可能是一锤子买卖,所以难免就会有少数卖家以次充好,虚假营销,高价宰客等等。

 

    今天,我们来摆摊说个股权买卖的法律知识。


    股票买卖虽然是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行为,但买入者多少都会参考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按照法律规定上市公司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该及时将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信息及时完整的向股民们披露,无奈总有作奸犯科者。因此,法律针对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不披露或披露假信息等进行了专门的规定,且股民因该等信息买入股权受损的可以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赔偿。 


    接下来带您了解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地摊说法正式开始啦。


    1.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


    法律规定: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信息披露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地摊说法,就是说上市公司发布假的、误导的、夸大的信息,或者不发布应该发布的信息等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虚假陈述。


    2.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律规定:虚假陈述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实施的特定行为。地摊说法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实控人等主体,也是应该赔偿股民损失的人或者公司。


    3.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证券虚假陈述可基本分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地摊说法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如果证监会或者地方证监局对上市公司立案了,有公告了,我们就知道该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啦。


    最后,地摊说法总个结,如果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的行为(以公告与否做判断),那么股民大可举起法律的大旗,积极合法合理的向违规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追索炒股产生的相应亏损。 


     地摊广个告,本律所持续关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并持续接受股民维权的委托,若您也有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方面的疑问或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进行咨询,敬请各位投资者选择“本摊位”提供法律服务,欢迎随时垂询13008850587,可电话可微信,联系邮箱:lawyerxux@grebrigh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