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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交还是不交,你清楚吗?
来源: | 作者:gm82931678 | 发布时间: 1225天前 | 34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 无论你是买了房子自己做业主,还是租房子,抑或是承租写字楼来办公,有一个问题是我们都会遇到的,就是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并不是想收就能收的,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三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贯穿合同履行的始终,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各方在享受合同权利的同时,应当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故,在司法实践中,要想不交纳物业费,需要有正当理由,即是该正当理由需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情形

1.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由建设单位交纳,因为此时,并未达到交房的标准,业主无法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 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先合同义务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未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拒绝交纳,但需要准备充分证据来证明;

3.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履行行为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业主应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4.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以下列理由拒交物业费,将会踩雷:

1. 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接交纳的;

2. 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交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能以自己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合同,拒绝交纳物业费。